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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四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深化住宅质量 解决房地产开发质量投诉等问题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

2020-09-22 12:30:09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2日讯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住建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今年,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治理三年行动,也把提升工程质量作为重要内容。在今天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海介绍,省政府领导同志提出明确要求,省住建厅专题研究安排,逐条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学习江苏、湖北、安徽等省份经验做法,充分听取基层主管部门、一线企业和项目意见建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进强基固本、系统建设,牵头起草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初稿),与省发展改革委等11个省直部门沟通研究,并会签达成一致意见,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9月17日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

在今天的通气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海在回答记者提问关于作为我省贯彻落实国办函〔2019〕92号文件的重要文件,《实施意见》有哪些突出特点和创新点时表示,《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国办函〔2019〕92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山东实际,突出了四个方面的特点和创新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住宅质量常见问题久治不绝、混凝土等结构风险抬头问题,提出了深化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严格住宅分户验收管理;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建材抽测,建立问题查处部门联动机制。针对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责任不落实、质量问题多发、投诉处理难问题,提出了强化建设单位对建设全过程质量首要责任和竣工验收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业主的质量保修责任,开展以建设单位为重点的质量信息公示试点。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建筑从业队伍职业化水平低、技能素质不高问题,提出了严格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评价体系;鼓励施工企业建立自有工人队伍、发展独资或控股的专业作业企业。针对监管效能有待提升问题,提出了完善监督机构、人员考核制度,配齐配足专业监督执法力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巡查抽测;建立区域质量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引入市场化机制完善保障体系,提出推行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发展工程质量保险;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行综合评价法的招标投标项目,资信标权重原则上占10%以上。改革建设组织方式,推行绿色建造模式,提出在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中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扎实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积极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高品质建筑。

四是坚持全流程联动。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探索建筑师负责制。引导行业和企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先进适用团体标准和“领跑者”企业标准。支持既有建筑保留和更新利用,完善节能、消防等相关配套政策,不得随意拆除符合规划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公共建筑。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推进BIM技术应用,推广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与应用。

闪电新闻记者 王源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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