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31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住建厅举行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和调整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新闻通气会,对《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推动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对质量信息公示、分户验收、质量保修等事项进行了整合。关于现场查验,在《通知》所附的“工作指南”和“查验要点”中,都做了具体描述。各地可以把实行“先验房后收房”的制度要求作为建设意见提出,纳入土地出让条件,作为开发企业拿地开发的硬性约束。《指导意见》明确了调整期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由5年调整为10年;供热与供冷系统由2个采暖期、供冷期调整为5个;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隐蔽部分由2年调整为10年,非隐蔽部分由2年调整为5年。其他部位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按现行法规规定执行。保修期限内经维修合格的部位,可由房地产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和产权人分别重新约定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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