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0-20 11:08:10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0日讯 日前,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对P2P网贷行业相关风险进行提示,P2P网贷出借人要谨慎出借,风险自担。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提示函指出,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同时,提示函还提醒出借人应高度关注投资风险 ,不要轻易相信借贷平台“国资系”、高利润回报等虚假宣传。出借前需做好尽职调查,不应以网络借贷平台及股东背景来判断投资的安全系数。一旦出现假标或借款人到期无力偿还,出借人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和利息。
对于借款人恶意逾期、骗取资金等问题,省金融监管局也提出预警。提示函提到,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否则会对借款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资金,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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