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日讯 为扎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查缺补漏、堵塞漏洞,确保安全度汛。
在前期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重点针对矿山平安度汛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和“矿山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地下矿山要成立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和防雷电)工作领导机构。
露天矿山要对防洪与排水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理疏通矿山公路和排土场内外截水沟,确保防排水系统完好畅通,要落实边坡稳定性观测、车辆运输安全等关键防范措施。尾矿库企业要严格落实汛期“四个一律”“五个到位”度汛措施。“四个一律”即:在用库一律降低库内水位;停产、停用以及履行闭库程序的尾矿库一律将库内存水排尽;降雨期间及之后一段时间内一律禁止向库内排放尾矿;所有尾矿库企业要一律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出现险情要及时报告本级政府,果断撤离下游群众,确保尾矿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个到位”,即必须要做到:企业法人到位、管理人员到位、包库领导到位、监管人员到位、防汛物资到位。
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研判,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向矿山企业发送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并督促矿山企业在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期间及时停产撤人到位。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要及时上报并派专人指导矿山企业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根据大排查大整治台账,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基建矿山、尾矿库进行一次全覆盖防汛检查。重点加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单班下井超过30人的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以及高陡边坡露天矿山等矿山的汛期安全监管,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实行清单式管理,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限期整改完成。对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对新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按照《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依法组织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