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9-04 15:53:09
9月4日,齐鲁网·闪电新闻记者从山东省防控非洲猪瘟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省财政厅为支持各地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保障全省生猪稳定生产和市场供应出台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健全完善财政支持生猪生产发展政策体系
1.支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安排资金7000万元,支持购置应急防控物资,建设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做好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车辆监管等疫情防控工作。
2.出台种猪场临时性生产补助政策。安排资金6500万元,对一级以上种猪场给予临时性生产救助,支持45家种猪场弥补饲养成本、开展疫病防控和性能测定,保护我省生猪核心产能。
3.完善强制扑杀补助政策。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将非洲猪瘟纳入强制扑杀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由每头800元提高至1200元。加快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拨付进度,由按年结算发放调整为每半年结算一次。
4.提高生猪保险保障标准。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保额由每头500元、1000元提高到800元、1200元,并将非洲猪瘟扑杀纳入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保障范围。
5.出台生猪养殖、屠宰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今年中央财政对种猪场、规模猪场在2018年8月1日-2019年7月31日期间,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和收购生猪等方面的贷款给予贴息,贴息率原则上不高于2%。在执行中央政策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要求,省财政将规模以上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纳入贷款贴息范围,并将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贴息率提高至基准利率的50%。
6.加大农业信贷担保支持力度。放宽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规定,将2019年5月28日-2019年10月31日期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规模在300万元-1000万元的担保项目一并纳入政策性担保范围,享受1.5%的担保费率补助政策,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7.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安排资金2亿元,由县级统筹用于生猪健康养殖,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对规模化养猪场户实施临时性生产救助,以及洗消中心建设等方面。
另外,省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构建生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省级猪肉储备制度,保障我省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供给。
二、下一步工作
当前,非洲猪瘟疫情对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影响依然严峻。下一步,各级财政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非洲猪瘟防控经费保障力度。省财政将加大对财政困难县扑杀补助的统筹支持力度,降低困难县非洲猪瘟扑杀经费财政承担比例。为切实减轻养殖户资金压力,各级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先行垫付,省里每半年结算一次。加大生猪保险政策落实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200元再次提高至1500元,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提高参保率,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
2.加大贷款贴息政策优惠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种猪场、规模猪场的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由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贴息范围由流动性资金拓展到建设资金,支持养猪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缓解资金压力。
3.加大生猪调出大县支持力度。争取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资金规模,支持生猪调出大县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推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对保供稳价的支撑保障作用。
闪电新闻记者 马萌萌 刘杰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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