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1-09 17:49: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9日讯 2019年8月,烟台牟平38岁的孕妇于某平醉酒驾驶和王某波一家三口乘坐的小轿车相撞,事故导致王某波妻子和不满3岁的儿子双双遇难,王某波受伤。
当地警方曾通报,犯罪嫌疑人于某平为烟台土地利用规划站科员,由于当时已怀孕,不具备羁押条件,依法对她取保候审。
2019年12月2号,牟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于某平对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诉人认为,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被告人于某平应当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于某平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和坦白,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至4年。
受害者代理人要求于某平共赔偿损失190.2万元,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民事部分接受庭下调解。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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