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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食安山东公益广告大赛开始啦!作品火热征集中

来源:齐鲁网

作者:邢霁隽

2017-11-27 10:05:11

齐鲁网济南11月27日讯(记者 邢霁隽)为发挥食品药品公益广告弘扬主流价值、关注饮食用药、传播科普知识、促进社会共治的积极作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关心食品药品的良好氛围,2017年食安山东公益广告大赛征集活动正式启动。大赛由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广播电视台为指导单位,山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资讯中心承办。

大赛围绕“尚德守法、食安山东、共治共享”等主题,创作设计食品药品公益广告优秀作品,传播食安山东整体形象,讲好食安山东多彩故事,提升食安山东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国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生社团;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广告主,热爱食品药品公益事业的组织及个人;省内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作品创作,选送参赛。

作品征集报送时间为即日起—12月15日,拟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齐鲁网、大众网、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公共频道《食安山东》栏目等进行专题展示。大赛相关信息请关注以下内容:

一、作品征集

参赛作品请发送至指定邮箱(sasdggds@126.com),邮件主题内容名称需为:日期+参赛类别+作品名称。附件为参赛作品(视频或文档,视频名称需要更换为确切的作品名称)、《2017年食安山东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创意文字说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见附件)。其中,《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需作品本人签字后将文件扫描,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原则上作品只收取电子版,不收取纸质版、手写版或光盘。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构思精巧、表现新颖,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

2.参赛作品应体现山东特色,注重齐鲁文化挖掘提升,关注食品药品监管的人、事、景选取题材。

3.参赛作品中若出现“食安山东”四字,原则上统一采用“食安山东”注册商标字体及标识(可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自行下载)。

4.所有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如使用他人作品、资料、肖像等,需出具原作者委托书;若有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名誉权纠纷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凡向本次活动投稿并获奖的作者,均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无偿拥有修改、剪辑、展览展示、刊登发布、结集出版等公益用途的权利。进入大赛网络平台展映、展播、展示评选环节的参赛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大赛获奖作品公示期间,作者应根据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提交源文件(平面类作品要求:格式为psd分层格式或eps格式,色彩模式CMYK,分辨率300万像素。影视类作品要求:视频格式:1080P 25帧,QuickTime格式,压缩编码:动画,质量:100%;其中:拍摄类须提供原版文件、无文字无落版无特效制作剪辑版、原AE打包分层工程,制作类须提供原版文件、无文字无人名无落版原片、原AE打包分层工程 / Flash原文件),若不提交即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三、奖项设置

按照平面、影视、广播、网络传播4类,设金、银、铜奖和优秀奖。组委会将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和实际参赛作品情况确定具体奖项数量和奖金额度,对获奖单位和作品颁发证书,获金奖、银奖、铜奖的作品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奖金。

平面类。作品含平面广告、海报招贴、漫画等,作品尺寸为A3(297*420mm),存储格式为*.tif,不得低于300万像素。

金奖1人,奖金3000元;银奖2人,奖金1500元;铜奖3人,奖金1000元;优秀奖4人,奖金500元。

视频类:包括广播作品、微故事等。报送的广播作品须刻录在光盘(CD)上,存储格式为MP3,每一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90秒。微故事创作,要求围绕“食安山东”品牌,以山东企业或个人的真实故事为创作基础,制作成音频文件,适合在微信等新媒体形式传播。每件作品需附广播内容文稿。

金奖1人,奖金10000元;银奖2人,奖金5000元;铜奖3人,奖金2000元;优秀奖4人,奖金1000元。

网络传播类:包括H5页面、表情包、互动游戏、flash、微电影等。H5页面包含场景需5页以上10页以下;表情包包含动画表情3个以上10个以下;互动游戏要求互动性强、无需安装、易于传播;H5页面与互动游戏提供可浏览链接地址、截图一张、100字内文字说明;表情包提供GIF格式,单个表情不超过150KB;flash至少包含6个图层,无上限;微电影含故事片和动画片,时长300秒以内。

金奖1人,奖金3000元;银奖2人,奖金1500元;铜奖3人,奖金1000元;优秀奖4人,奖金500元。

 四、附件

附件一:

2017年食安山东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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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承诺人自愿接受【2017年食安山东公益广告大赛

征集邀请函】的相关规定,并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其提交的应征作品为原创,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及受法律保护的其他合法权益之情形,如由此引起纠纷由承诺人承担;作品在提交主办方之前未经发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

二、承诺人同意自向主办方提交应征作品之日起,即将其对应征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对构成应征作品的任何部分所拥有的全部权利,无条件转让给活动及赛事主办方,承诺人不得利用此次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市场开发或宣传活动等,如赛事主办方不采用承诺人的作品,承诺人方可转让或作它用。

三、承诺人同意,赛事主办方有权自行决定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修改、使用、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而不受承诺人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干涉或限制。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附件一、   2017食安山东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附件二、   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docx


[责任编辑:张伟、邢霁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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