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8日讯 婚姻登记是确立或解除公民婚姻关系的行政行为,是社会关注的民生事项。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长期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也带来诸多不便,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需求较为强烈。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列入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要求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山东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2802.7万人,流动人口为2074.3万人。实施试点前,山东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对于“人户分离”的适婚人员来说,就近办理结婚登记是必要的,加之疫情期间群众不便返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跨区域婚姻登记成为迫切的民生需求。
近日,山东发布2021年度法治为民十件实事,省民政厅推动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名列其中。自2021年6月1日起,山东省145个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同步启动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当天,全国首张跨省办理的结婚证在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发出。
图/全国第一张“跨省通办”结婚证在济南发出。(资料图片)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作为落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省份之一,2021年,山东将省内16市分批次以“设区市”为“户籍地”,探索开展市内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并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在结(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的基础上增加了省内跨区域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实现了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当年9月底,省民政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婚姻登记工作指引》,将试点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为全省婚姻登记机关统一了政策尺度,为《婚姻登记条例》的后续修订提供了先行案例,创造了实践经验;2021年10月,山东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又联合印发通知,在部分地区开展身份证件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应用试点工作。
来自省民政厅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山东省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跨省结婚登记1648件,离婚登记599件;省内跨区域结婚登记17989件,离婚登记2925件,跨区域补发婚姻登记证1990张。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满足了群众在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为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数据多跑腿,好事更好办。据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周亚军介绍,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试点满足了群众在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实际需求,是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及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重大举措和政策创新,适应了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是一件深受社会欢迎和群众好评的民生实事。目前,市民群众可以通过“爱山东”手机APP来进行婚姻登记掌上预约,预约结果会通过短信进行详细告知,避免高峰等候或材料不全而多跑腿的情况。除办理结婚登记外,该平台还可提供离婚登记预约、补领婚姻登记证预约和婚姻登记机关信息查询等系列服务,实现结(离)婚登记预约和补领婚姻登记证预约均在“爱山东”平台“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