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6-23 12:58:06
齐鲁网6月23日讯 日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发布《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取消的5项证明事项(见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
记者注意到,新取消的证明事项涉及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测绘仪器检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证明函等。
同时,《公告》中还对取消后的办理方式进行了明确说明。具体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如下:
闪电新闻记者 张伟 实习生 王楚齐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