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0日讯 12月2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有关同志,解读《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介绍山东省新一轮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鲁青介绍,为避免公益性岗位使用过程中出现“优亲厚友”“吃空饷”等情况,山东在《方案》和《办法》的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完善运行监督机制,扎紧扎牢制度“篱笆”,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搭建监管平台
山东搭建全省统一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岗位和人员实行“双实名”管理,交叉比对,自动认证,确保全程透明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管理标准
山东规范岗位开发管理流程,明确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确保有章可循。细化明确城乡公益性岗位类型、安置对象,为岗位开发管理划定“条条框框”。
明确监管主体
山东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明确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乡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同时,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允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提升管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完善监管机制
山东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岗位管理办法,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建立清退机制,对“他人顶替上岗”等7项违规情形,由乡镇(街道)负责人员清退。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山东将打好监管“组合拳”,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透明化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成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岗”。
闪电新闻记者 丛润祺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