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0日讯 12月2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有关同志,解读《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介绍山东省新一轮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简称《方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决定大幅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推动共同富裕。
闪电新闻记者发现,《方案》提出要通过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积极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针对此项内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鲁青介绍,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大规模增设城乡公益性岗位,让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有岗位、工作能增收。据估算,乡村公益性岗位年均补贴达1万元左右,将显著提高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收入水平。同时,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按照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岗位待遇标准,有效避免“大锅饭”或“平均主义”。
此外,在开发公益性岗位时,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幅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不断充实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力量,将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生态。
夏鲁青说道:“我们大规模开发公益性岗位,激发困难人员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将有效解决社会政策中的福利依赖问题。同时,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前、岗中、到期再就业全过程培训,支持企业面向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再就业能力和致富本领。 ”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中,加强公益性岗位权益保障,要求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要求以县为单位,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让公益性岗位从业员在劳动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