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5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围绕“锚定美丽山东 创新财政政策,打造生态保护补偿‘山东模式’”主题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介绍了山东在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财政奖补机制。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环境治理成效与经济利益挂钩,2019年以来,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建立了“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机制,在生态保护补偿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1”是指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8” 是指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环境质量、森林生态补偿等8个具体办法。
袁培全表示,“1+8”生态奖补机制实施以来,省级向各市清算收取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91.03亿元,返还72.61亿元,兑现生态补偿资金30.16亿元,政策激励导向作用成效显著。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PM2.5浓度连续两年保持两位数改善,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六成,优良水体断面比例改善幅度全国第一,在历史性消除劣Ⅴ类水体的基础上,再次历史性消除了Ⅴ类水体。
闪电新闻记者 于铭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