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9.2% 山东1月至10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改善明显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11-16 16:12: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6日讯 11月16日下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1月至10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方面:

1月至10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6,同比改善9.2%;

优良天数比例为70.7%,同比改善0.2个百分点。

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4.3%

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6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0.8%

二氧化硫(SO2)浓度为1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9.1%

二氧化氮(NO2)浓度为2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7.1%

臭氧(O3)浓度为17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4.5%

一氧化碳(CO)浓度为1.2毫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7.7%

16市中,威海、烟台、青岛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淄博、菏泽、聊城等3市较差(倒数第1至倒数第3);潍坊、枣庄、德州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

 水环境方面:

1月至10月,全省153个国控考核断面中,优良断面103个,占比为67.3%,同比改善5.2个百分点。9市优良断面比例同比改善。改善比例从大到小依次是德州、淄博、青岛、聊城、济南、潍坊、日照、滨州、烟台,6市优良断面比例同比持平,济宁市同比下降。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张璐介绍,秋冬季是重污染过程的多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污染扩散条件转差的时候,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污染减排措施,是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有效手段。“今年秋冬季,我省在延续以往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化管理、企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等措施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组织各市生态环境局,选取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安装了污染治理设施用电量监控电表,对企业的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分表计电,更加客观、精准的掌握企业生产负荷变化情况和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将通过对涉气企业用电量的实时监控,分析企业应急响应前后用电量变化,准确判断企业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为重污染应急管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实现对企业的智能、精准管控,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做到真应急、真减排”,张璐介绍。

闪电新闻记者 耿琰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