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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拘!为寻求刺激 济南平阴一男子向他人发送淫秽、侮辱性信息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2-05 17:44: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5日讯 近日,济南平阴县公安局快速破获一起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案件,行政处罚一名违法行为人。

1月19日,平阴县某村村民王某到锦水派出所报案称:有人在微信上向其多次发送淫秽、侮辱信息对其进行骚扰,对其家庭生活及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接报案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在实战指挥中心协助下,经对案件情况进行反复梳理、多方取证,并对涉案关键数据进行多次研判,最终确定违法嫌疑人为某村村民常某。

经过多日蹲守,2月3日早,办案民警在常某家中成功将其抓获,并当场扣押涉案手机,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经询问查证,违法行为人常某对其为追求刺激使用微信向受害人王某发送淫秽侮辱性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锦水派出所启动快速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常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三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被依法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多次指3次(含3次)以上。此外,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对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如果违法行为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侮辱罪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民警提醒: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及时保存证据,如保存好对方发送的聊天记录,可截图保存。其次,要立即报警,不要因为面子问题或者违法嫌疑人的恐吓而不敢报警,这样只会让违法嫌疑人更加猖狂。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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