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依托住建部结算平台,经过前期系统开发测试后已实现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5家住房公积金归集行之间提取支付通兑。自今天(2020年7月1日)起,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选择将资金拨付至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任意一家归集行的个人结算账户内。
而根据此前发布的《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确定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从7月1日起,济南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按照济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济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0593元3倍计算,为25149元。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与去年保持一致,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91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30元。根据《通知》这一新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记者注意到,济南市去年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781元,当时的平均工资为71124元,也就是说,今年的济南市平均职工工资和最高月缴存基数均有所上浮。
实际上,包括济南、南京、太原等城市在内,全国已有多个城市陆续发布了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方案,上调了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上限。其中,昆明等地缴存基数上限上调幅度超过3000元;重庆等地上调幅度则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石家庄等地上调幅度则低于1000元。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公积金基数上限以各地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基准,下限则以各地最低工资为基准。也就是说,如果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提高,部分高收入职工即使上一年度工资大幅上涨,也无法缴存更多的公积金。新基数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全国各地平均工资有所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则相对稳定。
另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5648.56万人,占实缴职工人数的37.96%;提取额16281.78亿元,比上年增长10.46%。业内人士分析,不管是从基数上调还是从服务便民的导向来看,方便职工使用公积金是未来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