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29 15:50:08
齐鲁网8月29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就条例涉及的有关重点问题进行听证。来自全省各地的15位陈述人围绕重点问题阐述观点。
“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未按照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或者已建幼儿园不能满足需求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补建、改建、就近新建或者通过回收、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条例中这样的规定能不能有效操作?对于产权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已建成幼儿园,不移交教育部门或者不办成普惠园的,应当采取哪些监管措施?现场进行了热烈讨论。
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科长赵强认为,幼儿园规划、建设、产权移交、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到位是解决“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未按照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前提,只有有法可依,相关人员才能在落实过程中“底气足、腰杆硬”。
对于老城区,新、改、扩建的空间可能受限,回收、置换、购置等方式可以解决未建、或建设面积不足的问题,赵强表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部门分工应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县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进行约束管理,住建、教育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
“若发生产权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已建成幼儿园,不移交教育部门或者不办成普惠园的问题”,赵强建议,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及所属区县政府实施联合惩戒。
依据立法的一般原则“法不溯及过往”,面对“未按照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或者已建幼儿园不能满足需求的”的情形, 山东女子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讲师王录平建议,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已有的政策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治,并充分运用政治智慧进行治理,如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内容规定和要求结合《物权法》做权宜处置。
“如果想拆迁组建幼儿园,难度非常大。”章丘市教体局学前科科长宋法永表示,如果要重新组建幼儿园将会面临地价上涨、拆迁成本上升等诸多问题。同样,“新建幼儿园难度也非常大”。
对此,宋法永建议,明确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产权责任人,如果幼儿园作为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和居住区配建,那就应该归所有业主,办成公办幼儿园;如果幼儿园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就坚持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撤掉其产权,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闪电新闻记者 廖亮 张伟 实习记者 梁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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