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13 15:11:07
齐鲁网济南7月13日讯 省农业厅消息,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山东保监局印发的《山东省苹果种植保险条款》(2018年修订版)规定,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期间自苹果开花起至采收期,最晚不超过10月30日,具体以保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目前,有苹果种植户反映,部分地区部分品种的苹果采收期要到11月中旬。为保护苹果种植户利益,允许在投保中,根据种植区域、种植品种等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险责任期,最晚不超过11月30日,具体以合理收获期为准。请各地、各机构遵照执行。
闪电新闻记者 刘金旺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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