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单位最高罚50万,个人最高罚200元!山东省垃圾分类有法可依啦!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2-03-01 19:31: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日讯 3月1日,山东省首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今天上午,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办事处在燕子山社区的普法公园内,进行了《条例》的启动实施宣传活动,公园里十分热闹,不少社区居民和志愿者来这里参与游戏,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戳视频 >>

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在燕子山小区社区普法公园举办《条例》正式启动实施宣传活动。济南市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方学进表示,历下区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健全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动源头减量,构建全程分类收运处体系。

闪电新闻记者在燕子山社区里观察到,燕山街道将四桶垃圾分类亭改造为八桶垃圾分类站,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据介绍,定时定点投放不仅能从源头上培养居民环保意识,养成绿色生活习惯,减少垃圾产生量,另一方面能在回收时把关,市民对垃圾进行粗分类,减少后期处理的负担,对资源进行有效回收利用。

闪电新闻记者发现,在《条例》第四十三条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生活垃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生活垃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济南市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燕山执法中队依据《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中对管理责任人的规定,对历下区某酒店和饭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于存在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依据条例中违反法律责任的条项,燕山执法中队对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如拒不改正,将依法进行处罚。济南市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燕山执法中队中队长李梁表示,按照《条例》规定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的是进一步助力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实施。

相关阅读:

>> 生活垃圾怎么分类?不规范行为怎么处理?《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些细节值得关注

闪电新闻记者 王峣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山东省妇女创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女农民工关爱活动暨月嫂技能知识培训

山东省妇女创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女农民工关爱活动暨月嫂技能知识培训

就业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是农民工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帮助广大女农民工了解和参与月嫂技能培训是一项大有可为的事业,也是一项德政工程。[详细]
齐鲁网 2022-02-27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