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锐大众
2018-01-31 07:35:01
近日,济南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职中发现,百余家建设单位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立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人防部门加大对易地建设费的追缴力度。截至1月22日,欠缴的3800万余元易地建设费收归国库,挽回了国有财产损失。
“按照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不宜修建的,必须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易地建设。”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规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是由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收、免收和缓收。
据了解,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兼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切实保护了国有财产安全,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截至目前,山东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109件。 新锐大众 记者 徐超超 张依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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