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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就业歧视、招聘欺诈 用人单位将被纳入招聘黑名单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2-05-09 19:36:05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9日讯 5月9日,山东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与“百日冲刺促就业”活动正式启动。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安排,5月9日至15日在全国范围举办2022届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为做好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山东广播电视台举办山东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与“百日冲刺促就业”活动启动仪式。

山东省是教育大省、生源大省,今年高校毕业生达79.5万人,数量居全国前列。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等多重因素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复杂。山东想方设法,拓宽渠道,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率保持稳定。

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就业歧视、招聘欺诈是常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13条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因此,用人单位招聘职工时,除不适合女性工作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员工或者提高对女性员工的录用标准。但现实很打脸,女性毕业生求职时候遭到用人单位歧视想维权存在一定困难。

用人单位为招聘劳动者,在招聘广告中夸大事实并不少见。在用人单位看来,招聘广告只是邀约邀请,最终是求职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并且合则约见、具体面谈,这并不算是违法。但是招聘广告中的招聘要求与待遇,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任职要求与待遇的承诺,劳动者是因为相信用人单位能做到这一点才会去投递简历的。如果劳动者在入职后发现用人单位实际情况跟招聘时候描述的不一样,劳动者可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并可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在现实中维权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针对招聘中这些容易出现的违法行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梅建华介绍,山东将切实维护毕业生权益,助力毕业生更加公平就业。严格落实公平就业制度,加强招聘行为监管,将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招聘“黑名单”,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付费实习等违法行为,为毕业生就业铺就坦途。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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