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9日讯 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建立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按照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9号)要求,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明确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0.9‰。即以项目工程总造价(或工程合同价)为基数,按0.9‰的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闪电新闻记者 刘少君 通讯员 范洪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