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30日讯 “我们厂价值6万多的电缆线被盗!”近日,日照市岚山区某企业安保部门负责人拨打110报警。接警后,警方迅速赶赴案发地点,对案发经过及现场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仔细勘查。报警人称,被盗的电缆是2013年公司建厂初期的剩余物资,虽闲置在厂区锅炉车间,但仍有较大经济价值。在进一步的走访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该企业安全防范措施比较得力,非企业员工想进入厂区,可以说是一件难事。据厂区保安反映:电缆长期堆放在锅炉车间,平时也不太在意。但是,12月28日早上巡检时,就发现电缆少了许多,而且在地上还留有少量像锯末样的金属残渣。种种迹象表明,此案系“内鬼”所为。
案件侦破工作随即展开。专案组民警从案发中心现场逐步向周边辐射,对区域内所有监控设备在案发时间段的影像资料逐一进行梳理。经过反复比对,前后关联,办案民警发现,在案发时间段,有一名男子在夜色的掩护下多次出现在厂区栅栏处,并向外扔东西,行迹十分可疑。办案民警在对视频显示的地点进行勘查时,又有了新的发现:栅栏多处被压弯,上有黑色痕迹,并留有胶皮碎屑。毫无疑问,此处就是案件的第二现场。
可厂区这么大,员工这么多,想要找到犯罪嫌疑人,谈何容易。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会同企业安保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摸排,另一路民警则对监控视频进一步梳理、比对。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图侦组民警在分析12月27日的监控视频时发现,18时许,一个“黑影”将围栏外的物品往车上搬运,随后“黑影”驾车离开。
专案组民警顺线追踪。很快,该公司安保部员工于某和废品收购站老板张某进入了警方视野。在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于某和张某作案的事实证据逐一落实,专案组果断对二人实施抓捕。到案后,于某和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于某是企业聘用的保安,对厂区内部和周边环境很熟悉。平时的巡检过程中,于某发现锅炉车间里堆放着电缆,且无人看管,便萌生了盗窃电缆变卖换钱的想法。为此,于某还专门买了一把便于携带的钢锯。每次行窃,于某都是用钢锯将电缆截成数段,然后从距离锅炉车间最近的栅栏处扔到厂区外面,等到下班后,再开车将电缆运往张某的收购站销赃。因为于某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每次只盗取少量电缆,如不留意,很难被发现。直至案发,于某共利用“工作之便”先后盗窃电缆14次,共得赃款13000余元。
“帮助”于某销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明知电缆系偷窃而来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劝于某收手,反而在利益的驱使下对赃物进行收购转卖,最终被警方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调查。
来源:日照岚山公安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