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2-15 18:17: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5日讯 12月10日,烟台公安成功查处烟台市首例违法采集公民个人信息案。给予辖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警告处罚,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经查,“某某贝”APP于2015年3月研发完成并上架推广,该APP在下载安装时无隐私协议,存在未向用户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并超范围、非必要采集个人信息共计15万余条的违法现象,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12月10日,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给予该公司行政警告处罚,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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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运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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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烟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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