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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私自改装载34人上路!省交管局曝光5起典型交通违法及事故案例

来源:齐鲁网

作者:王文龙 杜玉洁

2019-10-24 13:21:10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4日讯 10月16日至18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青岛、东营召开全省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约谈会。会上,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曝光了第三季度的5起典型交通违法及事故案例。

一、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

2019年10月11日,申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聊城市东阿县香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阿胶街路口南50米处,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造成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事故时申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7.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申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二、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发生事故

2019年9月27日,赵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济宁邹城市普阳山路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太平东路十字路口处,闯红灯与顾某某驾驶的白色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赵某某受伤。赵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酒后驾驶无牌电动轿车酿事故

2019年9月25日,郭某驾驶无牌电动四轮车行驶至菏泽市定陶区青年路东丰路口转弯时,与一辆越野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电动四轮车驾驶人郭某为醉酒驾驶,同时,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现已被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四、无证驾驶弃车逃逸  造成事故负全责

2019年7月6日,王某驾驶鲁Q9***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临沂市高新区俄黄路路口左转弯时,与对行的刘某驾驶的鲁QF***9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弃车逃逸。 经认定,王某在此次事故中弃车逃逸且存在无证驾驶、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

五、货车后车厢私自改装载34人违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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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9日,烟台招远市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查获了一辆号牌为鲁FL**1C的违规载客货车,经查,该车后车厢里共载有34人,都是外出务工人员。驾驶人韩某因货运车辆违规载客、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被依法处以550元罚款,驾驶证记7分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王文龙 杜玉洁

[责任编辑:杨凡、黄鹏伟、杜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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