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3-23 20:11: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3日讯(记者廖亮 黄健荣 王楚齐 )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情况,本次常委会会议将于3月25日至26日在济南召开,建议审议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养老服务条例、标准化条例等法规,内容涉及疫情应对、社会民生和社会治理等。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属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立法,针对我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方面显现出一些问题,提出建立科学分类、规范收集制度和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制度,细化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环节技术规范要求,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加严管控。
办法草案明确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政府和部门的具体职责,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体系,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应收尽收、处置全面覆盖。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分类管理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遵循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对收集贮存时间、运输车辆和人员、医疗废物处置场所的设置等均作出明确要求。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姚潜迅介绍说,办法草案对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作出特别规定。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废弃物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加严了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活动的技术规范要求,从严惩处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违法行为。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建功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我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方面显现出一些问题,如,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在不足,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机制方面还不到位,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仍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如何加严管控,都需要立法予以规范。对医疗废物管理进行专门立法,强化责任落实,规范政府和部门职责,明确收集处置单位相关活动要求,十分必要。
医疗废物的管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是防止疫情传播的重要环节,对保障我省复产复工、重大项目建设、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安排,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组成立法工作专班,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作了多次论证修改,形成《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草案)》。3月12日,办法草案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44次会议研究决定,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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