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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来鲁就业 可得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跨省就业补贴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3-19 22:49: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9日讯 为进一步强化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提高对口帮扶精准性,促进渝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山东省稳定就业,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鲁渝劳务扶贫协作工作的通知》。

落实劳务协作工作机制。通知要求,各有关市要认真落实鲁渝双方签订的劳务扶贫协作协议,与对口区县建立劳务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交流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鼓励各有关市与对口区(县)互设联络站,负责劳务协作日常工作。

开展送岗招聘活动。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要联动,及时收集开发适合贫困人员就业的岗位,不定期组织企业到对口区县开展巡回招聘,深入贫困地区开展送岗到村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建立网络招聘常态机制,采取远程招聘、网络面试等方式,鼓励企业与贫困人员进行视频对接,降低求职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入。支持省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参与鲁渝劳务扶贫协作,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入,对成功组织对口区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来鲁就业的,按人数给予每人120元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主体组织渝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渝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不低于50元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鼓励省内技工学校定向招收一批对口区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免费技工教育,同时做好毕业后就业服务,鼓励留在我省工作。

促进稳定就业。通知要求,各有关市要切实维护已就业贫困人员的劳动权益,指导督促用工企业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在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渝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每年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以及每月1000元的跨省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以上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从援助资金中列支。


闪电新闻记者 刘少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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