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17-03-28 09:40:03
近日,记者从枣庄山亭区纪委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山亭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区法院驾驶员张玉太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6月16日、7月25日,张玉太在没有请示带班领导的情况下,两次私自驾驶鲁DA116警车回家,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法院党组对张玉太予以辞退,给予法官管理科科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柱诫勉谈话。
二、徐庄镇辛召办事处工作人员张秀奎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17年1月8日至1月9日,徐庄镇辛召办事处工作人员张秀奎在操办其母丧事期间,违规大操大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山亭区婚丧嫁娶“十严禁”规定》。徐庄镇党委给予张秀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红石嘴子村红白理事会会长张见广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享乐奢靡问题,密切注意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马上核查处理,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 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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