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舜网-都市女报
2017-01-04 10:29:01
新年伊始,一条情侣分手结算开支的消息在网络上得到热传。据了解,安某(女)与侯某(男)在恋爱期间,女方多次为男方购物。双方分手时,安某要求对自己在恋爱期间的支出进行结算,侯某认可并出具了一张欠条。之后,侯某未按照约定偿还,安某起诉到法院讨要。近日,法院经审理对此案作出判决,以借条系双方真实意思为由,支持了安某的诉讼请求。
1月3日,这条信息成为新年上班第一天的热门话题,有关情侣分手后,恋爱期间的开支如何处理的问题也引发市民的讨论。
身边案例:向女友借47万后“逃债”
看到上述消息,济南白领曲颖颖(化名)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前男友。“渣男”是她对前男友最直接的称呼。
“我给他买衣服、转账无数;他只给我买过两套衣服,一套C&A,一套H&M。唯一一次给我买了一部手机,还是用我的信用卡买的,我自己还款。”曲颖颖说,恋爱期间她对前男友的开支自己并无详细计算过,但数额也不会太小。
据曲颖颖介绍,前男友在做生意期间,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多次向她借钱。从恋爱到分手,共向她借款47万多元,“转账转了38万多,欠条有9万多。一 开始问我借钱怕伤感情,就没有让他打欠条;到最后实在不好意思让我转了,才让打的欠条。”曲颖颖说,虽然前男友后来还了一部分,但还有一大部分钱一直拖着不还,甚至一度“逃债”。“去他开的店找不着人,他也一直不告诉我他的家庭住址。”无奈之下,曲颖颖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自己借出去的欠款得以要回。
对于谈恋爱期间的金钱开支,曲颖颖提醒,日常互相赠送礼物、发红包等属于正常开支,但是“恋爱期间,如果对方提出借钱或让女方赠送他昂贵礼物的要求,女性朋友就应该多留心。切勿因在乎对方、怕对方为难而一味地付出”。
专家说法:先有情感磨合 再有财务往来
情侣分手,恋爱期间的开支该咋处理?对此,不少人认为“小钱可忽略”。“男友谈恋爱有开支是正常的,不可能不吃喝玩乐、不送礼物。”市民魏先生说,作为情感的一种表达形式,金钱开支必不可少。如果情侣没能走到最后,那恋爱期间的这部分开支就可“随风而去”,可以忽略。
市民蒋先生同样认为,恋爱期间的开支大多数属于自愿消费,情侣分手后,无理由要求对方归还已花费用。但是,如果双方已经谈婚论嫁,对方给的彩礼、彩金,则需要归还,“订婚或结婚前给的彩礼是风俗,是对方为确定下婚事而给,与日常的恋爱开支不是一个性质。”
“恋爱中总是有人属于奉献型的。这类人往往受伤害最深。”市民吴女士说,分手后,想不理对方还来不及,很少有人会为恋爱开支再产生瓜葛,“如果有需要对方归还金钱或昂贵的礼物时,最好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
情感专家陈广萍表示,热恋期间,花钱或借给对方钱通常不会不舒服,即便心里觉得不舒服,嘴上也不会说出来;当分手没有了感情,就会去衡量情感付出的是否平衡。她认为,情侣分手后,大金额的付出可以进行结算、讨要,但最好有相关证据。“两人刚相识时,不建议将证件、银行存款、银行卡密码等告诉对方。”她建议,两人感情非常稳定,且生活习惯、价值观等都磨合好之后,再有大额现金支出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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