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2日讯 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正颁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本次修正,山东将落实河湖长制写入《条例》。《条例》第三十一条修改为:“胶东调水工程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健全河湖管护工作机制,加强调水工程配套设施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查处破坏工程设施、扰乱调水秩序、污染水质以及其他危害调水安全的行为,维护胶东调水工程安全和水质安全。”
同时,《条例》对水质保护提出更加明确要求,第十九条修改为“胶东调水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水质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和监测体系,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胶东调水运行管理单位发现水质低于规定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停止取水等措施,并通报生态环境、黄河河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