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山东明确胶东调水工程行政审批权归属,行政执法权限部分下放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2-05-12 15:31:05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2日讯 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正颁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本次《条例》修正,明确行政审批权收归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在胶东调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和其他拦水、跨水、临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铺设跨水工程管道、电缆等工程设施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同时,《条例》明确将行政执法权限部分下放。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行政处罚的,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

闪电新闻记者 王峣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