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02 19:00:11
齐鲁网济南11月2日讯 今天,《山东省农业污染源(种植业、地膜、秸秆)普查质量控制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本方案适用于种植业,地膜使用量和残留量,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的调查、监测、数据汇总及结果测算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以及参与普查的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质量管理。
全流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整个农业污染源(种植业、地膜、秸秆)普查的方案制定、参与机构登记确认、人员培训和考核、现场调查、原位监测、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处理和上报、报告编制等全过程,对农业污染源(种植业、地膜、秸秆)普查内容、关键节点、数据质量严格把关,识别并消除影响普查数据质量的各类因素,保证普查工作全程可控。
全要素:参与农业污染源(种植业、地膜、秸秆)普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是质量控制的主体,通过构建参与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普查环节-普查数据-普查结果的多元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与合作,切实将质量控制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农业污染源(种植业、地膜、秸秆)普查的每一个机构和人员。
可追溯: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质控工作机制和科学的质控管理体系,对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和相关机构实现从管理环节到技术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全覆盖,保证工作质量全程痕迹化管理,数据质量全程可追溯。
2017年度农业生产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种植业:我国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果蔬作物主产区的种植情况、农药、肥料使用情况。
地膜: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地膜使用量、覆盖周期、覆膜种植比率、田间覆盖率、覆盖作物类型及方式等基本信息。
秸秆: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秸秆“五料化”(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情况。以统计数据为基础,获取县域范围内耕地面积、各种农作物播种面积、灌溉面积等农业生产情况;化肥、农药、有机肥、农膜(地膜、棚膜)等农业生产资料投入情况;温度、降水等气象资料;颁布实施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政策措施和项目等有关情况。
2018年9-10月,启动质控准备阶段。编制完成质控技术方案,开展各专题推荐单位人员的质量控制相关培训,并抽查人员进行能力考核,完成基础数据库的收集汇总。
2018年10-11月,启动现场调查质控阶段。开展入户调查和抽样调查的质量控制。启动原位监测的质控和阶段性数据录入的核查工作,开展部分监测点抽样监测样品的互检复检工作。
2018年11-12月,编写阶段性农业(种植业、地膜、秸秆)污染源普查质控总结报告。各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机构每月15号、30号前向省级普查机构上报本市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本市普查工作进度,并提交质量控制报告。
2018年11月-2019年3月,数据汇总阶段,组织质量评估与验收,原位监测数据由省级农业污染源普查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普查数据总体比对核查,编写普查质控整体总结报告。
闪电新闻记者 刘金旺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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