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2019-01-04 17:02:01
人民网济南1月4日电 (翟晨曦) 就业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是经济“晴雨表”,更是社会“稳定器”。为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形势持续稳定,1月4日,山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意见》出台了20条具体举措来稳定和扩大就业,包括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培训改善就业、聚焦重点群体促进就业、压实责任保障就业六个方面。
与以往的就业政策相比,《意见》聚焦“稳”、注重“实”、突破“大”,进一步丰富了山东省稳就业的“工具箱”,打造了积极就业政策的“升级版”,是一份含金量非常高的政策文件。
企业是稳定就业的关键。为减轻企业负担,《意见》提出,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进出口企业成本。继续延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降费政策,进一步稳定企业缴费预期。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允许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针对受影响较大的进出口企业,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同时,要求进一步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渡过难关。
同时,加大失业保险返还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作用,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允许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
在鼓励创业方面,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持《就业创业证》,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按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9年起,降低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门槛,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时限要求。
鼓励支持各类群体创业。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离岗创业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发放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允许大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相应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扩大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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