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2022-05-05 10:38:05
原标题:山东烟台市宣判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
来源:健康报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被告人冯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冯某某在烟台港码头从事入境集装箱装卸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工作期间要求集中住宿、封闭管理。2022年3月8日、10日晚,被告人冯某某两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外出,先后到其儿子经营的快递点、药店等公共场所逗留,购买药物,并与多名亲属见面。3月11日,被告人冯某某核酸检测初筛阳性,3月12日核酸检测复核阳性,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烟台市奇山医院隔离治疗。
根据烟台市芝罘区疾控中心出具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被告人冯某某的行为导致密接、次密接、其他重点人员200余人及参照次密接管理的120余人被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其居住地及活动轨迹涉及的4处重点场所被封控管理。
芝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防疫部门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鉴于被告人冯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本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通讯员 孙进平 本报记者 王仲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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