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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山东多地精细化管理“夜经济”,上市撤市时间、垃圾桶摆放都有详细规定……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6-12 15:36: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2日讯 “夜经济”成为刷屏热词和民生标签。给点阳光就灿烂,在光与影的变奏中,城市多了人情味,也更有烟火气;在日与夜的奔波中,生计多了生机。山东多地也纷纷出台政策鼓励支持“夜经济”发展。

那么问题来啦,“夜经济”会影响城市面貌、交通出行吗?带来安全、卫生、噪音等问题怎么解决?

针对网友、市民们担心的问题,山东多地转变观念,以民为本,服务为本,因地制宜的制定了夜经济精细化管理相关政策。

闪电新闻梳理发现,山东各部门、各地在规范“夜经济”发展方面,主要措施有:在规定范围内依法经营、规定时间上市撤市、垃圾分类管理、桶撤地净摊走地洁、禁止产生油烟现象、避开医院学校、不影响交通、便民不扰民等。

从省级层面,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中提到,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责任,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好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绿化地带正常状态的前提下,允许临时占道摊点摊区经营、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对依法从事的摆摊经营,豁免办理营业执照,政府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各地在这一方面也推出了不少更具体、操作性更明确的政策。

便民不扰民是基础——

济南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市撤市,潍坊严禁绿地、公园设摊点

多地固定摆摊时间,规定早市晚市,规范摆摊地点,做到不扰民。

烟台提出,在不影响城市运行、市民生活和便民不扰民、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城市空间,保障地摊经济、小店经济发展。

济南要求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市撤市、安排各类演艺活动,禁止私自乱设摊点,影响公共秩序。各夜间经济聚集区应明确管理主体,要严格执行定时定点规范经营的有关规定。夜间经济聚集区原则上应避开医院、学校、机关、敬老院等场所,避开城市主干道;避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避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严禁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并保证道路畅通。

6月10日潍坊出台的《关于疫情期间鼓励设置便民摊点群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要求,严禁在城市主次干道、盲道、消防通道、广场、绿地、公园、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医院、车站等重要区域设置各类便民摊点群(市场)。

滨州市出台的《滨州市主城区夜经济和假日经济工作方案》中提到,由各县(市、区)政府及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城区状况、市民需求的不同,在商业街区等适度有序放开摆摊经营,总体要把握住“便民不扰民”的原则。比如说,马路市场原则不设置,店铺前公共空间狭小影响正常通行不设置,农贸市场服务半径内不设置,居民楼前餐饮摊点不设置,与沿街店铺经营项目有重复的不设置等等。

环境卫生不能放松——

烟台潍坊严禁店外烧烤,济南实行垃圾分类管理

烟台提出,从事烧烤的经营业户应使用符合技术要求的环保炉具且固定在室内,做到规范有序经营。潍坊发文严禁店外烧烤。

8日,济南市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指导意见,推动济南夜经济有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特色小店适度开展外摆经营,尽可能减少垃圾的产生,经营者应将产生的垃圾自行清扫、收集、运输至辖区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有偿服务制度。

各夜间经济聚集区及夜市经营主体要根据防疫卫生要求,按功能要素划分区域。根据营业时间和人流量,配备保洁人员,选取适当位置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合理规划餐饮集中区域和厨余垃圾收集区。营业结束后,统筹安排收运车辆和收运线路,确保桶撤地净、摊走地洁。各夜间经济聚集区及夜市经营主体要指导督促各商户在每个餐桌上放置文明就餐提示牌,餐桌下面要配备套袋垃圾桶,实行垃圾分类管理。

放开不放任——

济南滨州潍坊提出“柔性执法”引导文明经营,轻微违法以批评教育为主

“鱼和熊掌”如何兼得,经济发展和市容秩序如何双赢?多地要求市场管理和城市管理部门对摊主商家户外经营产生的问题及时开展现场处置,实施审慎包容监管。

济南出台的《关于推动济南夜间经济提质升级打造“夜泉城”2.0版的若干措施》中提到,聚焦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和市场秩序等,发布免罚事项清单,对市场主体发生的情节轻微、纠正及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违法行为,可免于行政处罚。

6月10日潍坊出台的《关于疫情期间鼓励设置便民摊点群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对相关单位部门也框定了工作标准和要求,审慎包容监管,及时整改问题,做到柔情执法、温情执法,以劝导为主。

合理保护依法依规经营行为,为健康有序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滨州提出,对轻微违法和一般性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对多次违规、拒不遵守管理规定的依法取缔。

地摊经济考验政府精细化管理能力。在一禁了之与放任自流之间,城市政府如何拿捏好度,做好夜经济的平衡术?山东各地不仅出台规范措施,还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帮助,引导商家规范经营。

真金白银支持鼓励——

淄博支持发展“夜经济”,最高补贴50万

为促进淄博市夜间经济加快发展,提升夜间经济试点街区、夜间经济龙头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等载体发展水平,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淄博市夜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淄博市夜间经济载体认定标准》,计划认定15个左右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每个街区管理主体奖励扶持10万元。

对淄政发〔2019〕13号文件出台之后新规划建设的夜间经济街区纳入试点的,有街区建设详细规划,通过市推进夜间经济领导小组指定的专家组论证,且街区达到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认定标准的,可在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奖励扶持的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的规划补贴。

计划认定夜间经济龙头示范企业10个,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扶持。计划认定夜间经济新兴业态示范企业20个,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扶持。

合理增设部分临时摊点——

烟台调整和增设便民摊点群和疏导点,引导摊贩集中规范经营

近日,烟台出台七条管理服务措施助力地摊经济、小店经济发展,对现有已设置的便民摊点群和疏导点进行规范、提升,合理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根据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继续调整和增设便民摊点群和疏导点,引导摊贩集中规范经营。

潍坊提出,鼓励适度扩大早、夜市和便民摊点群规模、设置数量以及便民市场内摊位数量(经营面积),适当延长开、闭市时间,降低管理费用。

滨州在提供摊点入市经营便利方面,增加临时摊点,政府指导农贸市场、烧烤市场、早夜市等便民市场运营方坚持利民最大化、利润最小化的原则,降低摊位收费标准,提升场地服务质量,降低市场摊位空置率,引导摊点入市经营。

闪电新闻记者 高亚南 柴慧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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