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02 13:47: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了解到,近日,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特点发生变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相关防控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所有发现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医学观察实行属地管理,严格实行“定点集中、单间隔离”,以最大限度减少聚集性病例发生。各地要合理确定集中医学观察场所,严格按照有关方案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密切接触者进驻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时,应实行一人一车转运,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车辆消毒等措施。
二、严格落实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措施。密切接触者应扩 大至与病例(包括确诊、疑似、轻症病例)发病前3天或无症 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3天内有密切接触的所有人员。观察期间, 要严格执行医学观察措施,采集暴露后5天以上的标本送实验室进行病原学检测。对发现的有发热等症状者、检测阳性者应及时转送医院隔离治疗。其他阴性者继续隔离观察,直至与病例或感染者末次接触后满14天方可解除。
三、进一步落实湖北来鲁人员的健康管理。对湖北来鲁的所有人员一律按社区防控要求落实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措施,进行每日随访。隔离期间,必须严格进行健康管理,隔离满14天且体温检测正常、无其他可疑症状的,由社区防控小组确定解除隔离。有发热、咳嗽等密切接触史的要进行实验室检测。
四、加快实验室检测排查进度。疑似病例数在10例以上的市要确定3家以上的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其他市确定不少于2家检测机构,确保满足病例诊断和密切接触 者排查的需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逐步开展密切接触者检测。
五、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各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 则,落实聚集性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措施。病例发病前 居住地、发病后活动地点、就诊医疗机构所在地都要迅速开展疫情可能波及场所的卫生学处理,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疫情处理 需要赴现场指导。
六、强化疫点管控处置。各地要按照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划定为疫点。如果出现社区传播疫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由当地专家 组进行风险评估后确定隔离的区域和场所。对划定为疫点和疫 区的社区,要严格落实封锁、限制人员进出和人员聚集等措施。
七、加强工作调度与技术指导。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调 度,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信息的搜集和汇总分析,对发现的 问题及时反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 培训与技术指导,抓紧修订完善聚集性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 方案、密切接触者实验室检测方案等技术文件。 各市工作措施、流动人员健康筛查、实验室检测情况日报 表(附件1-3)经市指挥部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后,于每日15:00 前以书面(盖章签字)和电子两种形式上报省委领导小组(指 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治组。
闪电新闻记者 庞峰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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