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8日讯 8月2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全省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省委省政府专题听取核查情况汇报,进行认真研究,决定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行动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山东高速集团、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等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市也将成立领导小组,相应设立工作专班,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专项排查整治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排查阶段,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改阶段,第三阶段为集中验收阶段。
集中整改阶段时间为9月21日至11月10日。期间,将由专家组抽调人员,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逐一对照标准进行评估、论证,组织实施整改。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对设计速度低于120km/h的高速公路,组织道路工程和交通安全专家进行论证,研究是否需要提升道路限速值。对限速值低于设计速度的路段,也相应组织开展道路安全评价,联合审查和评审,提出是否恢复设计速度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对正在施工的路段,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相关提示、限速标志,撤除未开工或已完工维修路段的限速标志、提示标志等设施。加快改扩建路段的施工进度,最大限度缩短工期。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改扩建路段完成时间,设置通车倒计时提示。定期对施工路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对拖延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整顿;引发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高速公路实行区间测速,根据道路限速值,以交警大队辖区为单位设定区间测速路段,并提前向社会公开公示。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与导航企业建立即时纠错机制,及时通报交通管理和限速管理相关措施,清理错误导航播报信息。
闪电新闻记者 高亚南 柴慧娟 刘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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