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8日讯 8月2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全省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委省政府专题听取核查情况汇报,进行认真研究,决定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行动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山东高速集团、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等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市也将成立领导小组,相应设立工作专班,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第一阶段为集中排查阶段,时间自9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将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同一道路限定速度不一致、限速值明显偏低或忽高忽低、限速标志缺失(遮挡、污损等)、施工路段限速标志设置不规范、测速提示标志不明显、设备设置不合理、导航软件播报信息不准确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排查。与外省相邻的地市,将沿辖区高速公路驶出省外不少于100公里,了解限速管理情况,做好与本地限速管理的衔接。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对于设计速度低于120km/h的路段,重点排查道路通行流量、周边道路环境、交通安全设施是否符合速度提升要求。限速值低于设计速度的路段,重点排查交通安全设施、发生交通事故情况及周边环境是否符合降速要求;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示;是否设置降速原因提示标志;是否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提升等问题。
对于施工路段,重点排查是否进行施工提示,限速标志设置是否齐全、规范、标准;是否存在未施工或已完工路段未及时撤除限速标志;是否存在限速值不连续等问题。
对于测速取证设备,重点排查设置距离是否符合工作规范;是否按规定提前设置限速标志和测速提示标志;区间测速路段是否设置结束提示标志等问题。
对于查处超速违法,重点排查测速路段限速值是否合理,是否设置测速警示标志;记录的超速违法行为是否及时告知;测速取证图片、数据是否符合规范等问题。
对于导航播报,重点排查语音提示道路限速与实际限速不一致、测速设备位置播报不准确、测速设备与ETC计费和速度提示设备混淆等问题。
闪电新闻记者 高亚南 柴慧娟 刘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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