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5-28 09:35:05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8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获悉,近日济南通报4起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内容如下:
2019年1月3日,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七级职员王强,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交警部门抽血鉴定,王强静脉血中乙醇含量113.7mg/100ml,为醉酒驾驶。2019年10月25日,市中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强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0年3月,王强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019年1月7日,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王卫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交警部门检测达到酒驾标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中区大队给予王卫东罚款10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9月24日,王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3月30日,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特警大队一中队主任科员孙建勇,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交警部门抽血鉴定,孙建勇静脉血中乙醇含量198.5㎎/100ml,为醉酒驾驶。2019年10月29日,市中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孙建勇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19年12月,孙建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9年9月25日,历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郭店交通管理所副所长吕鑫,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交警部门检测达到酒驾标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给予吕鑫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12月31日,吕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闪电新闻记者 王楚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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