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新闻客户端
2022-06-15 19:45:06
原标题:日照银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原则被罚款70万,两人被警告!青岛分行曾两次违法违规被罚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新闻
近日,日照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日照银行因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理财投资的非标资产期限与理财产品期限不匹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罚款70万元。
同时,对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用途监管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直接管理责任的张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予以警告。对机构理财投资的非标资产期限和理财产品期限不匹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王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予以警告。
资料显示,日照银行的前身是日照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0年12月28日。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企业法人股份及自然人股份共同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 年 2 月 26 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日照商业银行更名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照银行”。
记者梳理发现,日照银行青岛分行曾因违法违规两次被处罚。
2021年12月27日,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12月24日,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99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金融统计数据存在虚报、瞒报;个别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未按规定期限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同时显示,袁某某对日照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2016年5月,原银监会网站披露的消息显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违法违规,被青岛银监局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企查查显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成立于2009年3月,经营范围包含: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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