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山东网
2020-01-10 11:24:01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10日讯 (记者 张元元) 日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山东省现有的小型水库大多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设早、标准低、老化失修,并且大多分布在偏远山区,点多面广,存在着“缺人员、缺设施、缺经费”等问题,给工程安全运行带来很大隐患,一旦垮坝,将给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灭顶之灾。《关于加强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出台是山东省小型水库工程管理的新起点,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小型水库管理运行的纲领性文件,对完善小型水库体制机制建设,实现工程安全有效运行意义重大。
《意见》共9部分内容,紧紧围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这个主线,注重顶层设计,强化政府责任主体,重点解决小型水库存在的“缺人员、缺设施、缺经费”等突出问题,着力扭转长期以来小型水库管理中形成的“重建轻管”局面,具有很强的创新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明确了各市、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负总责。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小型水库,由乡镇水利站作为水库管护主体,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实行统一管理,也就是说,乡镇政府承担水库管护主体责任。
同时,《意见》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要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水库管理房、安全监测设施、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管理设施所需资金,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解决;要提高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年度补助经费标准,达到每座小(1)型水库6万元、小(2)型3万元,省、市、县分别承担1/3,资金要足额落实到位,专款用于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要适时建立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创建奖补。
我省自2008年以来,通过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先后对6810座小型水库实施了除险加固;通过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了水库安全度汛的行政、技术和巡查“三个责任人”,小型水库在2019年抗击历史罕见超强台风“利奇马”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受住了洪水考验。
《意见》的出台,既是山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全面完成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后,工程管理进入新阶段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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