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网
2019-07-20 22:18:07
鲁网7月20日讯(记者 韩黟瞳)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高速铁路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山东高速铁路建设进入快车道。
《意见》对高铁车站建设给出了明确的标准:统筹枢纽功能定位,合理确定高速铁路站房规模,高速铁路站房原则上按县级站5000平方米、市级站10000平方米规划。
对具有通道功能的高速铁路项目,原则上采用350公里/小时的技术标准;对城际铁路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技术标准。
山东还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明确提出支持社会资本通过投资省铁路发展基金、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全省高速铁路建设。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高速铁路建设提供中长期优惠贷款。探索建立铁路运营亏损补贴机制,各级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每年对建成运营亏损铁路给予补贴。
政府对高铁建设的投入力度也将加大。加大1000亿元规模的省铁路发展基金募集力度。省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全面落实300亿元省级引导资金出资任务,省级资金原则上与社会资金同比例认缴到位。
《意见》还明确了资本金分担比例。对国家主导建设的高速铁路项目,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履行省方出资人代表职责,省方资本金由省与沿线市原则上按照5∶5比例分担;对省级主导建设的高速铁路项目,省方资本金由省与沿线市原则上按5∶5比例分担。沿线地方政府负责境内征地拆迁费用,并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额度计入股份,如实际征地拆迁费用超出批复额度,超出部分按有关程序审计后计入资本公积。对于市域(郊)铁路、旅游观光铁路等其他项目,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原则,由相关市或企业自主建设。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