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19-04-30 17:18:04
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济南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率:首先,将济南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其次,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济南市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此外,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原缴费费率基础上降低50%,执行期限暂定为至2020年4月30日。
据悉,为落实好这一优惠政策,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自国务院降低社保费综合方案下发之日起,即着手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业务处室主动与省、市人社行政部门沟通,了解省、市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提前提出费率调整需求,准备调整费率方案,在测试环境进行了预调整;从4月30日下午17:30分至24:00,统一在征缴系统中为参保单位调整社会保险费率各项参数;为保证各单位按新费率申报缴费,在单位端申报系统中提前发布了费率调整通知,确保5月1日正式按新费率征缴社会保险费。据测算,新的社保社保减负政策落实执行后,全年预计将会为我市参保单位减轻39亿多元的社保费负担。
济南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受五一假期影响,5月份济南市单位社保申报缴费时间延至20日。在此提醒各参保单位须在5月14日前完成当月社会保险费申报,并最晚于5月20日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签订了网上扣款协议的单位,银行提取社会保险费网上扣款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5月14日下午5:00,逾期未申报或扣款未成功的单位,应在缴费截止时间5月20日(含)前到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柜台缴费或通过网上银行自主缴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韩晓婉 通讯员 王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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