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9-02-20 16:25:02
20日,记者从日照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2月28日起,交警部门将禁止车货总重超过29吨的超载大货车在日照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目前,已经对外发布公告,全文如下。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的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等相关规定,现决定禁止车货总重超过49吨的超限超载大货车通行日照辖区高速公路。对于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本公告于2019年2月28日实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通讯员 李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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