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18-11-19 09:30:11
胶东在线11月19日讯(记者 侯嘉伟)11月13日晚8时30分,烟台芝罘区幸福路烟台护士学校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小型轿车突然启动,在掉头时,与一辆送外卖的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左腿受伤。交警及时处理,经勘查现场,认定了该起事故的责任。
11月13日晚上8时30分,烟台交警二大队事故民警在辖区处理完一起交通事故返回至幸福路烟台护士学校门口时,发现前方一辆白色轿车横在路上,旁边还躺着一辆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坐在地上,表情痛苦,周围也有很多市民围观,过往车辆是纷纷躲避。民警见状,急忙下车进行处理,双方驾驶员纷纷向民警说明情况,这时候摩托车驾驶员见到交警到来欲起身,几次都没有站起来,民警见状急忙搀扶一下,这才勉强站立。
据摩托车驾驶员称自己是送外卖的,当时刚送完外卖正沿幸福路由南向北往家行驶,由于路面车辆较少摩托车车速较快,这时候看到前方一辆停在路边白色轿车突然掉头,由于距离太近,自己来不及反应,迎头撞上去了,连人带车是栽倒在路上。外卖驾驶员说着是不停地揉着小腿。
另据轿车驾驶员称,当时正在路边停着,手机接到一个朋友的微信信息,就准备掉头前往朋友处,光顾着看手机信息,当看见摩托车时已经来不及,车子刚掉到一半只听嘭的一声,吓了一跳。急忙下车查看,发现一辆摩托车撞到车上。
执勤交警综合现场情况和双方驾驶员陈述,认定轿车驾驶员因驾驶机动车掉头时未做到安全驾驶,妨碍了正常行驶的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且民警经过检查双方驾驶员的相关证件,发现外卖摩托车驾驶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将其车辆暂扣,并依据交通法规给与相应的处罚。
在这里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在道路上掉头时,要注意观察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同时车速不可过快,以便给来往的车辆和行人留有充分的回旋的余地。过马路也好,开车也好,骑车也好任何电话、消息,都可以等会儿唯独生命只有一次,没有“等会儿”!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