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08-22 17:04:08
22日,济南市环保局首次公布了济南市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PM10)考核通报,通报了今年7月份各街镇的考核情况。
7月份,全市镇(街道)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70μg/m3,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度二级标准持平,与全市省控站点浓度一致,环比改善15.4%。本月参与考核的138个镇(街道)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标的73个,环比改善的132个。
考核按照《济南市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PM10)考核办法》,基于全市各个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标准方法站点)PM10在线监测数据,综合考核镇(街道)PM10浓度现状和改善情况。
考核得分前10位的镇(街道)分别为:商河县沙河镇,平阴县洪范池镇;商河县韩庙镇,商河县玉皇庙镇,长清区归德街道办事处,南山区仲宫街道办事处,济阳县孙耿街道办事处,济阳县垛石镇,章丘区白云湖街道办事处,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
考核得分后10位的镇(街道)分别为: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历下区甸柳街道办事处,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平阴县安城镇,济阳县济阳街道办事处,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济阳县济北街道办事处,历下区泉城路街道办事处。
下一步,市大气办将根据考核情况,每季度对排名前10位和后10位的镇(街道)进行资金奖惩;并根据考核办法中的相应条款,对考核排名持续落后的镇(街道)和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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