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7-03-17 18:53:03
17日,记者从济南公安获悉此前引起广泛关注的养犬积分制有了实际进展,济南公安犬类管理部门制定了《文明养犬信用积分制实施细则》。在该办法试行以来,已经有15名犬主因不文明养犬行为被扣分,其中三人被扣12分,这意味着必须要进行学习考试。
被收容的狗狗。
济南市养犬管理计分制是把《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细化与加强犬主自律相结合,促进犬主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既是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约束,又强化了犬主的自律意识。
济南公安犬类管理部门考虑到犬主和犬只的感情,对法规规定应予没收犬只的处罚环节,在没收犬只,犬主扣12分后,犬主只需免费参加学习《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养犬科学知识》等相关法规知识,学习合格后,以领养的形式将犬只领回。
自计分制试点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据某网站调查的最新数字,共有8495人进行了投票,赞成计分制的6834人,占80.4%,反对计分制的1661人,占19.6%。
养犬计分制是一个新生事物,济南公安犬类管理认真收集市民反馈的各种意见和建议,探索如何让犬主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各种好制度、好办法。经过仔细梳理市民的意见结合专家的建议。特制定《文明养犬信用计分制实施细则》
扣分项
违规行为 《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 依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实行扣分制
犬叫扰民、遛犬不拴绳等干扰他人生活初次 警告 警告(扣3分)
犬叫扰民、遛犬不拴绳等干扰他人生活第二次 处以贰佰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罚款 处以贰佰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罚款(扣6分)
犬叫扰民、遛犬不拴绳等干扰他人生活第三次 没收犬只,五年内不得饲养犬只 扣12分,学习法规合格后重新领养犬只。(免费)
未办理犬证、未按时年审初次 没收犬只,并按每只犬处以二千元罚款 扣12分,学习法规合格后重新领养犬只。(免费)
奖分项
一、自愿和民警一起巡查,监督民警执法环节,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每次奖3分。(凭巡查照片和民警出具的证明,由管理民警将以上资料上传养犬管理手机APP管理平台,电脑系统为其加3分)
二、自愿到泰山动保基地做义工每次奖2分。(凭泰山小动物保护协会的证明,由管理民警将以上资料上传养犬管理手机APP管理平台,电脑系统为其加2分)
三、自愿在社区协助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做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奖1分。(凭工作照片和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由管理民警将以上资料上传养犬管理手机APP管理平台,电脑系统为其加1分))
持养犬登记证参加以上加分活动,一个计分周期(两年)最高加分9分。
扣满12分的犬主,两日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法规学习,学习合格后,以领养的方式带回犬只。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杜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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