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17-02-10 11:12:02
胶东在线2月10日讯 今年1月份,烟台市政府颁布了《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确定了烟台市区限制燃放的时间及区域。春节期间,莱山公安分局共查处违规燃放案件81起,制止420多起。
莱山公安分局按照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狠抓烟花爆竹的限放管理工作。莱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潘玉勇介绍说,分局民警防患于未然,深入各街面、商铺、工厂,对于即将开门的商铺,提前上门发通知,提前做好宣传工作。将机关、巡警、派出所力量集中起来,安排220余名警力,成立56组专门巡防队,每天早晨6点开始,采取车步巡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芳华园、烟大市场、迎春大街写字楼周边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巡查。
在禁止燃放的时间段,有违规燃放的单位,鞭炮刚响,巡逻民警就赶了过去,有的甚至还没来得及点燃鞭炮,就被巡逻民警发现并及时制止。莱山经济开发区企业众多,往年春节期间,“过年鞭”、“开业鞭”此起彼伏。
截止到目前,莱山公安分局共查处违规燃放案件81起,制止了420多起。莱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潘玉勇告诉记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仅仅限于春节期间,进入春季后,随着婚庆高峰期的来临,警方提醒各位市民,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100到500元的处罚。(宫力 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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