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17-01-23 08:33:01
济南天桥区将对轻型自卸车出“重拳”整治。17日下午,在天桥区轻型自卸车集中整治动员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发现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对单位将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驾驶员扣6分。
天桥区建筑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轻型自卸车辆少有挂靠运输单位,游走于大货车和渣土车之间的轻型自卸车一直以来都是松散式管理,各自为政,管理存在很大难度,导致车辆乱倒、撒漏等现象时有发生。天桥城管局将联合天桥区交警大队对轻型自卸车辆进行集中整治。
《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提到,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必须密封、覆盖,不得超量装载,不得沿途撒漏、遗撒。如果出现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情况,将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未将建筑垃圾运输到指定地点,不足1立方米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超过1立方米的每立方米处100元罚款,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对驾驶员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6分。
相关负责人称,天桥辖区的轻型自卸车都将登记在册,车号、车主、电话一目了然,方便联系管理,发现乱倒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罚,彻底消除司机乱倒建筑垃圾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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