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28 10:07:11
齐鲁网济南11月28日讯 省农业农村厅消息,近期,山东将开展2018年全省第四次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各市发现问题的查处或移交情况,要于2018年2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蔬菜、水果抽样对象以当地蔬菜、水果主产区的规模化基地、散户为重点,各环节抽样比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地域上以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主产区为重点。
本次监督抽查的蔬菜品种以韭菜、芹菜、豇豆、芸豆、普通白菜(白菜、青菜、油菜及小白菜)等为重点,同时兼顾黄瓜、番茄、辣椒、茄子等时令蔬菜品种,时令品种应不超出瓜菜类、茄果类、叶菜类、鳞茎类、豆类蔬菜范围。
各市被抽检的蔬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种植单位不得少于10个,种植村的散户不得少于10个;被抽检的蔬菜生产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等规模化种植单位不得与被抽检的村相重合。
监督抽查抽样工作由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执法机构承担,要严格按照监督抽查抽样规定抽取样品,并做好不合格样品确认和监督抽查执法文书管理。抽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法,规范抽样程序。承担监督抽查任务的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不得将监督抽查检测任务委托其他检测机构承担,要积极协助抽样机构实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公正地做好检测工作。
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要在结果确认后第一时间分别报送项目汇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和被抽查地农业部门。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监督抽查过程中确认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对抽查结果确认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高毒、剧毒农药的,要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监督抽查问题发现处置率作为考核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拒绝抽检的受检单位,将依法依规处理。
闪电新闻记者 刘金旺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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