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02-22 17:45:02
2月19日,济宁高速支队曲阜大队的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在京台高速536+700公里处北京方向,发现一辆小型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当民警拉近镜头后,看到驾驶员为了躲避监控抓拍,将车辆前方号牌用蓝色毛巾遮挡住了部分数字,后方后备箱盖打开的状态。
该男子下车后,在车周围来回的走动,还不停喝水。大约半个小时后,另一辆小型汽车停在了该车辆前方,下来一名男子上了后方这辆车。
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1条第22项,在高速公路未按照规定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故意遮挡号牌,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随即,民警根据该车行驶轨迹,辨认出其真实号牌,依法对驾驶人做出记18分,罚款400元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通讯员 赵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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